放生窮老公!離婚當天「他突大擺宴席」請我娘家人吃飯 放下筷子「道出離婚感想」我後悔不已...
人活著,應懂得知足常樂,一味追求物質只會丟失更多!
22歲那年我和男友戀愛的,他比我大8歲,之前有過一段婚姻。但是那時的我並不在乎,他長得又高又帥,完全掩蓋了他的年齡。
我帶他見我父母,父母了解到情況後死活不同意我們交往,還說他年齡又大,家裡條件不好,不能給我幸福的生活。後來我和男友一直背著父母交往,兩年後父母無奈之下還是同意了我和男友的婚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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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我和老公住進了他家的房子,老公把工資卡給了我。他每個月5800元(約2.6萬新台幣),但我覺得既然結婚了就要兩個人一起努力,我也去上班工作了。然而上班後,我才發現周圍人都過著悠哉悠哉的生活,那些女生們的男友總是給她們買很多昂貴的禮物,說實話我真的很羨慕。
老公的工資卡雖然都給了我,但我卻捨不得花。5800元,連一個包包都買不起。我很鬱悶,總是找老公的茬,也無理取鬧,怪他不給我買禮物。
直到有天他給我要工資卡,說他需要投資用錢,我沒給他。我覺得有些委屈了,他給我的錢又要回去又有什麼意思。我一氣之下,提出了離婚,還說了很多傷人的話,說他窮說他年紀大……其實我說完就後悔了。